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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海关关于启动2019年度检疫处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

按照《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》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1号公布,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、第240号修改)和有关文件要求,天津海关拟定于近期举办2019年天津口岸出入境检疫处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,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,及时报名。

  一、报名条件

  1.年满十八周岁,身体健康;

  2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  3.具备检疫处理基本知识,掌握检疫处理操作技能的人员。

  二、考试内容

  见考试大纲(附件1)。

  三、考试方式

  考试以闭卷、笔试方式进行,试题包括客观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和简答题,考生应试时用蓝色或者黑色碳素笔、签字笔填写答卷(禁用油笔)。禁止携带手机、计算器、耳塞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,不得携带任何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入场。

  四、报名时间

  2019年7月22日(周一)-8月9日(周五)工作日受理,法定节假日不办理。

  五、报名方式

  1.携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到天津海关各隶属海关“一个窗口”办理

序号

提交材料名称

材料类型

数量

纸质/电子版

要求

备注

1

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(附件2)

书面

1份

纸质+电子版

  1. 填报信息要全面、准确,无漏项。正楷填写,字迹工整、清晰。
  2. 同时提供电子版拷贝

2

身份证(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)

复印件

1份

纸质

提交时,复核原件

3

1寸彩色近照

书面/电子

2张

纸质+电子版

同时提供电子版拷贝

1张贴在报名表上,1张贴在准考证上



  2.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。委托代理人提出委托申请的,应提交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
  3.检疫处理人员资格分为两类,即熏蒸处理类(A类、B类)、其他类(C类、D类、E类、F类、G类),可分别或同时申请。

  4.考试时间、地点等相关信息详见另行通知。

  六、报名地点

  天津海关各隶属海关“一个窗口”均可接受申请(附件3)

  附件:

  1.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考试大纲

  2.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

  3. 天津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场所一览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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